原标题:辩护律师:劳荣枝案二审因“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
新京报讯(记者胡闲鹤)4月30日晚,劳荣枝案二审辩护律师吴丹红向记者确认,劳荣枝案二审因“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
吴丹红对记者表示,“由于疫情原因,最近无法开庭,只能先中止审理,否则有可能超过二审期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4月30日发送给吴丹红的短信通知显示,该院关于劳荣枝案二审中止审理的裁定书日前已寄出。
记者注意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并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