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南和公安网络发言人 针对网传“疫情防控志愿者推搡群众”发布通报:
2022年4月22日,阎里乡聂某某(男,58岁)与其妻刘某某(女,55岁)自行设计拍摄“疫情防控志愿者推搡群众”的视频,上传到抖音平台,引起了不知情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误解,造成了不良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聂某某、刘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南和区公安局对聂某某、刘某某的违法行为受理案件并依法开展调查。
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