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江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 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江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周江勇利用担任浙江省鄞县副县长,象山县县长、县委书记,宁波市委常委、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市长、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检方指控,周江勇的受贿行为可上追至其担任浙江省鄞县副县长时期(2001年至2002年),距其落马被查已有约20年。
周江勇出生于1967年9月,浙江宁波人,曾任宁波市委常委,舟山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2017年任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2018年任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
2021年8月,周江勇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1月,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周江勇丧失理想信念,背离“两个维护”,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搞迷信活动,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