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这碗饭吃的人是我……在此正式宣告:从今往后,我与汪海燕绝交。”
3月31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刘玫的一封绝交信引发关注,据公开消息,汪海燕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并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绝交信中,讲述刘玫对汪海燕“之恩”,以及“之怨”缘起于此次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换届。“当我得知中国政法大学有两个副会长名额,而汪海燕意图占据其中一个名额时,我感到深深受到了伤害。”并列举了刘玫本身有资格要这个副会长名额的几项原因。
记者就此事多次拨打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电话,截至记者发稿电话均无人接听,中国政法大学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此事的具体情况。刘玫老师的刑诉助理表示,只负责解答课程报名的相关问题。
刘汪两人有多年工作交集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官网介绍,刘玫,女,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北京市颐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博士研究生导师。198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院,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自1983年留校任教至今。
汪海燕,男,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曾挂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3年至2003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监察法学、司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