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下称工行南宁分行)逾2.5亿元存款“不翼而飞”相关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榜首。
据报道,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起,梁建红就担任工行南宁分行金融业务部经理。
2018年初,梁建红因对外许诺高额利息,向社会人员吸纳资金,需要返还高额本金和利息等原因,产生了伪造大额存单用于替换银行客户的真实存单,以代办取款方式窃取客户在工行大额存款的想法。
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梁建红以为贷款企业做存款贡献为由,通过莫某等人找有闲置资金的客户到工行办理大额存款业务,承诺除给予正常的银行大额存款利息外,在办理完大额存款后支付给莫某等人每个月4.5%左右的高额存款收益。
判决书显示,除了银行正常的办理流程及规定外,梁建红向莫某等人以及被害人苏某、石某等人提出其个人的四点要求:
一是大额存单的密码必须设置成企业方指定的密码;
二是存单必须要在梁建红和企业方、客户方在场的情况下用信封封存,在三方见证下用信封封存好后,三方在封口上签字;
三是存单到期后,必须要在三方见证下打开之前封存的信封,由企业方陪同取款;
四是将存单封存后,客户要将身份证交给梁建红或企业方代表去核实客户身份。
为顺利窃取银行客户即被害人的存单款,梁建红让其实际控制的南宁中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财务时蓓负责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趁被害人不备替换真实存单。
2017年下半年起,梁建红让另一被告人黄雨凤,为其伪造存单等银行票证。两人均使用电脑软件编辑、套印,以及伪造工行营业网点公章的方式伪造上述银行票证。经鉴定,本案扣押的419份存单等银行票证中,350份为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