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黄绮委员:建议配偶有权查询另一方财产 增加“夫妻财产知情权”
据中国新闻周刊官方为消息,全国政协委员黄绮建议,在《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离婚经济补偿因素的基础上,增加“夫妻财产知情权”条款,让夫妻之间持夫妻关系有效证明有权查询对方财产。
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了解家庭财产的应有之义。
充分了解家庭财产,是得到合理补偿的前提。
同时,建议出台指导性意见,明确判决情况下离婚经济补偿应考虑的因素、如何合理确定经济补偿数额,离婚经济补偿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别等。
其实,早在2019年时就有类似提案出现。
据报道,2019年 6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其中增加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明确“共债共签”等3类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得到不少委员的赞成。
此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也成为现场讨论的热点。
声音1:建议夫妻一方持证可向有关机构查询另一方财产状况
陈竺副委员长表示,夫妻财产知情权是保护夫妻财产权利的重要基础,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时候出现了夫妻一方无法查询到登记在对方名下的不动产、股权、车辆等财产,更无法查询对方名下银行存款的情况,导致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即使在起诉到法院的婚姻纠纷案件中,对于银行存款如不能提供银行账号等线索的,法院往往不予调查,这就导致在离婚时,明知对方在银行有存款,该存款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因无法提供银行账号线索而无法分到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