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直播打赏应强设冷静期,三天内可撤回
90后男出纳挪用公款4826万,一年多打赏主播2000万;13岁女孩花光父母25万积蓄打赏网络男主播;贫困生贷十几万打赏主播:朋友圈伪装富二代,父母在家吃低保……
针对因网络秀场直播引起的一定负面社会影响,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建议,按直播内容进行分类监管,对部分八卦新闻网络直播、“纯颜值”直播和非专业“舞蹈”直播等,强制实施打赏冷静期制度,即打赏者在三天内可以无理由撤回打赏。
肖胜方认为,网络秀场直播行业不断发展,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日益凸显。
如,“打赏”行为来钱太快太多,使得众多年轻人对直播行业趋之若鹜,整个行业一定程度上存在忽视有价值内容输出,而转向形成以噱头、猎奇为主导的不良风气。
肖胜方注意到,网络直播的监管部门虽然众多,但顶层设计仍待完善。
各部门间缺乏相应的信息资源共享与协调沟通机制,在各自的职权内制定相应的部门规章,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监督和管理,看似广泛全面,但实际上标准不一。
肖胜方从内容管理、规则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思考。
在直播内容监管上,肖胜方认为应将网络秀场直播化分成三种类型,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其中,一类直播内容覆盖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直播者往往是某项领域的专家,以输出内容的优质性来吸引受众。
如果主播要申请这类直播,应当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实绩证明等以供平台工作人员审核,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具体的判断标准可以由有关监管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