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管理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以往每换一家医院就要重复再做一次检查这种极大困扰患者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黄女士因为身体不适住院,出于一些私人原因她转院到了深圳一家医院,黄女士一开始就做好了转院后被院方要求重新做各种检查的准备。
杨女士告诉记者,在深圳就诊过的几家医院,一段时间有效的项目基本上都不会被要求重复检查,病情变化较快的相关项目才会要求重新检查。
在深圳罗湖区的一家中医院,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对三级甲等医院的检验检查结果实现了基本互认,对于同集团下的其它医院的检验检查结果则完全互认。
深圳市罗湖区中医院院长吴红彦:除非住院以后,病人的病情发生大的变化,才会重新检查。绝大多数情况下,例如深圳罗湖人民医院、妇保医院、慢病医院等所检查的结果,可以直接从系统中调取,供医生参考,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患者重复做一些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