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女儿江歌遇害1894天后,江秋莲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侵犯江歌生命权纠纷案宣判,法院判定刘暖曦侵犯行为赔偿69.6万元。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上午9时许,江秋莲缓缓走出法院,她说:“我尊重法院判决,我要去告诉江歌这个结果,妈妈做到了。”
(原标题:刘鑫被判赔69.6万 江歌母亲发声)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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