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男教师猥亵男学生获刑8年 受害者:不值得我原谅
1月7日,备受关注的成都“男教师猥亵多名男生”案公开一审宣判,成都市成华区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被告人梁岗有期徒刑八年,禁止梁岗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培训相关职业。
宣判后,被害人之一的刘胜(化名)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虽然梁岗当庭对7位同学进行了道歉,但并未对2015年之前包括他在内的受害同学表达任何歉意,“他都不会有任何的歉意,甚至他都觉得有些同学是在诬陷他,这不值得我原谅”。
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男教师被控猥亵多名男生案开审:被告人称受到暗示引诱,被害学生称其“厚颜无耻”》报道显示,被告人梁岗于2003年7月大学毕业后,在宜宾、成都两所高中担任教师期间,对7名被害者实施了猥亵。
相关猥亵行为的发生时间均在2015年之后,梁岗的作案地点包括自己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的家中和其在外地出差的酒店。
2019年12月25日,梁岗曾经的学生李滔(化名)将自己被梁岗强制猥亵的经历,通过电子邮件向自己的高中成都某知名中学进行了举报,但未获回应。
2020年4月,李滔在学校论坛上公布了相关举报内容,4月26日建立微信群维权,5月5日向成都市成华区警方报案。
2020年11月12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梁岗承认对两名被害人实施了猥亵,但梁岗辩称自己的行为不构成刑事处罚的必要条件,梁岗称被害人对他进行了“暗示”和“引诱”。
梁岗的两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表示,梁岗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轻微,应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为梁岗做了无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