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这样的父母哪里去找?!"
这是艾艳萍法官在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时对被告方发出的"灵魂拷问"。
12月17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陬溪人民法庭法官来到盘塘镇,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当地村干部、村民近百人参与旁听。最终,在法官、村干部和村民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矛盾得到化解。庭审结束后,法官还就地进行了普法宣讲,并分发了100余本普法宣传手册。因子女不愿承担赡养义务,两位老人诉至法院
原告印某、张某夫妇已经84岁高龄,育有三儿一女,此前一直和小儿子一起生活。今年5月,张某摔伤导致行动不便,需要人全程照料,子女们却不愿承担赡养义务。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子女全部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按月支付赡养费,承担赡养义务。
陬溪法庭承办法官艾艳萍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当前农村留守老人多,赡养纠纷时有发生。为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法官决定到原告居住地开庭。
原告夫妇和诉讼代理人陈述意见
巡回审理现场,法官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陈述及答辩意见。被告方辩称,父母一向偏爱小儿子,东西都留给了他,自然该由他一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