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市昭阳区靖安新区23岁男子郭某某见女网友急性癫病发作时,将女网友背到绿化带里放在地上,未采取抢救措施,致女网友死亡。郭某某被昭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该案件的起诉书。该起诉书内容显示,被告人郭某某,1998年出生,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21年6月17日被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刑事拘留,经昭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于2021年6月26日被昭通市公安局昭阳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昭阳区看守所。
昭阳区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郭某某与被害人梁某某通过微信聊天认识,2021年6月16日被害人梁某某到昭通市昭阳区靖安新区与被告人郭某某约会,两人在晚上9点左右见面后,郭某某将梁某某带到自己家里,梁某某在郭某某家中留宿,二人在其家里的床上发生了一次性关系,次日凌晨5时许梁某某因急性癫病发作抽搐,郭某某害怕梁某某的家人找其麻烦,遂将梁某某背到五幢二单元西侧的绿化带里面放在地上,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导致梁某某于2021年06月17日在绿化带里面死亡。经昭通市昭阳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死者梁某某的死亡原因为急性癫病发作所致的内因性猝死。
昭阳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看见被害人发病,负有救助义务,但未采取任何救护措施,将被害人丢弃于单元楼下花园内,致被害人因自身疾病发病致死,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