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广东汕头女子许某琴因长期遭遇家暴,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未能判离,之后她再次遭遇丈夫家暴。
2020年6月15日这一天,丈夫郑某松喝酒后闯入许某琴的房间,掐住了许某琴的脖子,并殴打其头部,许某琴父亲赶到后也被殴打,后郑某松再次对许某琴施暴,许某琴用保温瓶、剪刀对抗,双方在推搡过程中倒地,郑某松再次掐住了许某琴脖子,许某琴用手中一把剪刀刺中了郑某松的胸部导致其死亡。
许某琴之后被警方带走并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
12月9日,记者获悉,该案近日在汕头潮南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判决,许某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对于许某琴在丈夫掐脖的情况下刺死对方的行为,法院认定为“防卫过当”。
这一案件判决引发争议,多位律师学者表示,从法院认定的事实来看,许某琴使用剪刀时不法侵害“掐脖”正在发生,其也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一般家暴情形下与一般情形并无实质区别,在2020年《两高一部正当防卫指导意见》出台前,就已经出台《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专门对该领域的正当防卫进行过专门规定,在家暴情形下更应从保护妇女角度予以适用。
曾给许某琴提供法律援助的广东诚公(汕头)律师事务所一位工作人员称,许某琴长期遭受家暴,但在当地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无论是否遭遇家暴。而此案就发生在许某琴第二次进行离婚诉讼期间。广东汕头潮南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需要了解相关情况后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