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下文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印发,其中提出74项创设性任务举措,覆盖10个任务体系。
今年10月,北京市司法局立法四处工作人员,来到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司法所,向基层执法人员、从业人员代表、群众代表介绍《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及制定相关政策的主要考量,当面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西城区什刹海街道司法所,是北京市政府首批6个基层立法工作联系点之一。
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是北京市司法局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确定的18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更是进一步“开门立法”的需要,可以充分利用立法联系点扎在基层、面向群众、贴近实际的有利条件,打通地方立法“最后一公里”。
“健全完善基层立法工作联系点制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正是《实施意见》的74项创设性任务举措之一。
参与《实施意见》起草的北京市司法局法治调研处二级调研员吴苗林介绍,这74项创设性任务举措,是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北京市委《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对“两个规划纲要”进一步细化补充的任务举措,以及在北京市层面创设性提出的任务举措。
对于北京市未来5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10个体系,包括行政权力运行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矛盾纠纷行政预防化解工作体系、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养体系、突发事件应急法治体系、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体系、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体系、党领导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体系等。在每一个体系任务中,都有若干项创设性任务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