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检察能动履职彰显宪法伟力——写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之际
宪法之光,庄重而炙热。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所总结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巨大成就,无不镌刻着宪法的印记。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
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检察机关坚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高质量检察履职中不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依法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人民的各项权利,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真正成为人民的信仰。
依法履职,做宪法坚定的捍卫者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和推动下,我国宪法实施的实践不断丰富。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并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遵从宪法、履职尽责是检察机关不变的追求。今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借助《意见》的东风,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