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关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通告
2021年11月29日,鹿泉区接到大数据推送满洲里市人员来区信息后,立即进行排查核实。经排查,确定刘某某为满洲里市来区人员,于11月30日上午对其进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鉴于刘某某来自高风险地区(满洲里东山街道),鹿泉区于12月2日对刘某某所在工地(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搬迁项目工地)所有人员开展核酸检测。12月3日,鹿泉区疾控中心和鹿泉区人民医院核酸实验室分别报告刘某某(为上述来自高风险地区刘某某的密接者)、高某某、张某某、王某某四人核酸检测结果为初筛阳性,经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均为阳性,已全部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普通型、3例轻型)。
11月29日,鹿泉区在对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中,以上5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2月1日,鉴于刘某某来自高风险地区(满洲里东山街道),对刘某某的以上4名密接者在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搬迁项目工地进行了单人单间隔离。
确诊病例1:
刘某某,女,44岁,现住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12月3日在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经复检为阳性,根据患者核酸检测情况,结合临床表现和肺部CT检查结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2:
高某某,男,43岁,现住鹿泉区山尹村镇普兴电子工地宿舍。12月3日在核酸检测中初筛阳性,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石家庄市定点医院,经复检为阳性,根据患者核酸检测情况,结合临床表现和肺部CT检查结果,经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