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吴婷婷)2021年12月2日-12月31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在首都之窗网站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为期30天。社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jxml@fgw.beijing.gov.cn)、信函、网站留言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于2014年7月发布实施,2015年、2018年持续进行了修订完善。《目录》是北京治理“大城市病”、促进减量提质、推动集约高效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新版城市总体规划)等政策文件均要求严格执行《目录》。
本次《目录》修订包括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和健全完善执行机制。相较于《目录》(2018年版),本次修订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共55处。
1、引导新增产业和功能发展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
助力北京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引导新增产业和功能发展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全市层面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发电、燃气热电联产调整为禁止新增火力发电、热电联产(保障城市应急备用、调峰和基本运行除外)。同时,加强安全管理,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层面禁止新设立或迁入冷藏车、集装箱、大型货物运输业户(车辆)等。
2、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餐饮业措施调整
适应传统商圈改造、新业态发展和便民服务需求,对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餐饮业措施进行调整,取消原限制新增低于60平方米餐饮企业的规定,不再简单按照面积大小实行禁限管理;明确规划用途为“餐饮服务”,或规划用途为“商业”并符合餐饮用房相关规定的地下空间可以从事餐饮业。同时,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零售、快递服务、垃圾处理等行业管理措施进行了修订。此外,结合疫情防控等应急保障需要,进一步明确《目录》不适用于“应急保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