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赵利新)12月2日,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九龙镇首石村村民张庆林告诉记者,自家房屋因村里工程建设受到损坏,施工方代表李涌未按协议要求完全履行赔偿责任。李涌表示,村里工程没有修完,赔偿费不能提前支付。
12月2日,张庆林房屋外观。受访者供图
根据张庆林提供的一份旺苍县九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的调解协议书显示,2021年5月20日,李涌和张庆林围绕“首石村园区建设中,施工方李涌租用机械施工损伤张庆林房屋发生争议”一事,达成8条协议,其中最核心、也最有争议的一条是:李涌即时动工,计划工期60天(因天气等特殊因素顺延),公路完工,公路畅通,一次性付清张庆林房屋损失费38000元。
“但是,都已经过去6个月了,我还是没见到那38000元钱。”张庆林告诉记者,协议里是60天内交付,7月底就该完工,但已经半年过去了,并没有收到赔偿,而且施工方李涌在施工过程中,所答应修建的散水,也没有按质量完成,“我家还有一间房的天花板出现漏水,也需要他们赔偿。”
12月2日,张庆林家的散水。受访者供图
李涌告诉记者,协议里是有38000元赔偿费这回事,但是协议里也清楚写了“公路完工,公路畅通,一次性付清张庆林房屋损失费38000元”。李涌表示,这路还没修好,不能交付赔偿,“之所以不能按原计划60天完工,主要是因为7、8、9月连续下雨,导致三个月无法施工;现在因为张庆林的阻拦,我们又停工了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