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 天眼查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上百家小吃店
近日,河南几十家小吃店商户反映,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99800元。
24日上午,潼关肉夹馍协会官网疑似被黑,黑底绿字飘屏“无良协会”。
天眼查App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6月,注册资本5万,法定代表人为王华锋,业务范围为潼关肉夹馍培训、推广、宣传。
开庭公告信息显示,自今年7月,该协会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200余家小吃店、快餐公司等诉至法院。 知识产权信息显示,潼关肉夹馍协会持有方便食品类“潼关肉夹馍”商标,该商标于2014年4月申请,并于2015年12月完成注册。
此外,该协会近年来一直在申请注册“老潼关”“潼关肉夹馍”等商标,国际分类为餐饮住宿、广告销售,但目前相关商标状态多为无效及等待实质审查。
申请日期为2014年4月,专用权期限至2025年12月。通过天眼查APP显示,与之相关的法律诉讼超过二百条!
但是潼关肉夹馍协会注册的商标管理分类中的第30类商标: 方便食品类,而商户们注册的是43类:餐饮服务类。商户们认为潼关肉夹馍的起诉于法无依,不符合规定 ,“潼关肉夹馍”不属于驰名商标,不能跨类别保护。
况且,潼关是县名。根据商标注册管理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用于商标注册,比如“兰州拉面”、“柳州螺蛳粉”、“北京烤鸭”等这些带有市级或省级地名是不能注册为商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