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石景山隧道事故致14死,副市长等27人被问责
近日,省政府批复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认定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透水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因工程措施不当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涌入左线隧道致作业人员溺亡。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企业和珠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中铁二局三公司施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力,未严格按照设计和安全规范要求施工;
中铁二局存在转包行为;
珠海兴地公司未依法履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珠海城建市政公司未按要求组织实施超前地质钻探,对代建项目现场安全检查组织不力;
珠海工程勘察院勘察报告未真实、准确反映地质情况,勘察布孔、钻探及岩芯采取率不符合规范;
珠海吉祥爆破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违法、违规实施爆破作业;
福建卓智公司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未落实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其它相关单位包括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珠海城建集团、珠海华昕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珠海正青公司、珠海华源爆破公司等均存在安全问题;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水务局、珠海市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以及珠海市和香洲区党委、政府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