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副市长受处分期间仍顶风作案,收了50万现金
10月15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廉洁四川》栏目推出第347期《不收手女副市长顶风作案》,披露了遂宁射洪市原副市长、民进遂宁市委原副主委邹清违纪违法详情。
邹清1970年11月生,四川船山人,曾长期任职遂宁市规划局,后任民进遂宁市委副主委、秘书长等职,2016年任射洪县副县长。射洪撤县改市后,她任副市长,今年1月卸任,今年3月被查。
今年7月,她被开除公职,移送司法。通报称,邹清理想信念丧失,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侵害管理服务对象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推进、土地办证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专题片披露,2020年12月,因在环保问题中整改不力,邹清被遂宁市监委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但她根本不知悔改,在受处分期间仍然主动出击、顶风作案。2021年春节前夕,邹清收受现金50万元。而这个时候,距离其受处分刚刚过去不到一个月。
专题片介绍,2002年,邹清在遂宁市规划局参加工作。在专业上,邹清对自己有着很高的要求。参加工作后不久,她就考取了工程造价师和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由于工作积极努力,业务能力强,邹清很快就被提拔为市规划局规划科科长。
正是凭着在专业领域的出众才华,她被吸收为民主促进会会员;2007年,不到37岁就被提拨为遂宁市政府副秘书长,成为一名副县级领导干部。然而,与职务提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邹清的政治思想、法纪意识并未得到同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