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靖边检察消息,10月15日,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跟踪监督某幼儿园教师殴打学生事件处置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近日,靖边县某幼儿园主班教师殴打学生事件备受关注,靖边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相关消息后高度重视、高效履职,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对侵害未成年人事件坚持“零容忍”态度,事发后立即与公安机关、教育主管部门座谈,经了解,涉事教师谢某某已被靖边县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涉事幼儿园被靖边县教体局取消年度评优树模资格和2021年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资金,责令其依法解除与谢某某的聘用合同并向涉事家长、学生赔礼道歉,予以慰问。经查看相关视频,谢某某是否涉嫌刑事犯罪,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正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之后,靖边县人民检察院将会同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