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响水特大爆炸后被揪出的厅官领刑:曾坚持“宁可毒死也不能穷死”
9月8日,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俊健因受贿罪获刑11年半。
马俊健曾长期在江苏响水工作,法院查明,他曾在事故处置等方面为人谋利。
落马时,纪委发布罕见通报
马俊健,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今年57岁,江苏东台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同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他长期在基层工作,担任过东台市广山乡党委副书记,范公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六灶乡党委书记,许河镇党委书记,三仓镇党委书记,东台市副市长,盐城市城管局局长等。
2006年6月,马俊健任响水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6年后(2012年9月)晋升为响水县委书记。
在响水担任两年县委书记后,2014年12月,马俊健履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7年2月任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20年10月,马俊健任上被查。
罕见的是,在马俊健的通报中,纪委点明,马俊健利用职务便利,与多家“小化工”企业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根据法院披露,马俊健收的第一笔钱,就是在响水任上。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8年,被告人马俊健利用担任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县长,中共响水县委书记,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事故处置、征地拆迁、贷款担保、工程承揽、环保处罚、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