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新起,被逮捕
据最高检官网8月30日消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新起作出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1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新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新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大肆从事营利活动;胆大妄为,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成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新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新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8月17日上午,山东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给予张新起开除党籍处分的通知》,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一定深刻汲取教训,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