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发布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近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明确本市将建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对毕业生实行精准引进、分级管理,全国高校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均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引进。
据了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都在引进范围之内。
同时,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也参照执行。
引进毕业生重点保障城市发展需求
《办法》明确,引进毕业生重点支持本市发展战略、重大规划实施、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需求;扶持郊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发展;同时,参考当年需求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养留用情况。
北京发布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各区围绕区域功能定位,综合考量用人单位发展前景、财税贡献、吸纳就业、培养留用毕业生等情况进行指标分配。
同时明确,对于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如果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且创办企业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创业企业又属于重点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或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也可以申请办理引进。
明确用人单位和引进毕业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