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徐鹏航)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其中明确,为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
“0至6岁是儿童眼球结构和视觉功能发育的关键时期,6岁前的视觉发育状况影响儿童一生的视觉质量。”国家卫健委有关专家表示。
据介绍,这一时期发生的眼部疾病及视力不良,如未及时诊治,可能影响儿童眼球发育,导致儿童视觉发育迟滞,即使戴镜矫治也无法恢复为正常视力,一些严重眼部疾病甚至会致盲。因此,0至6岁是开展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的重要时期。
服务规范明确,根据不同年龄段正常儿童眼及视觉发育特点,结合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时间和频次,为0至6岁儿童提供13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
国家卫健委有关专家表示,儿童视觉从出生开始逐步发育,不同年龄段需要筛查、诊断和干预的眼病不同,每个年龄段眼保健重点也不同。服务规范聚焦新生儿期、婴儿期、幼儿期和学龄前期,明确要求不同时期开展不同检查。
服务规范指出,0至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主要由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县级医疗机构提供。
此外,服务规范强调开展健康教育,明确要求指导家长树立近视防控意识,从小从早抓好预防。要求引导家长重视保护0至6岁儿童远视储备量,强调远视储备量不足可能会发展为近视。
“对于6岁之前的儿童,防控近视的重点是形成良好的用眼习惯,积极参加户外活动和体育运动,防止远视储备量过早过快消耗。”国家卫健委有关专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