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马蓉自曝与王宝强发生冲突,并遭到其殴打,她还向媒体提供了多张自己受伤的照片。马蓉还称,在婚姻期间,就曾遭到王宝强的施暴,但王宝强方并未回应这一指控。
马蓉受伤后,与她以姐弟相称、社交平台上名叫“粒不再”的网友接受她的委托发布了声明,在声明中详述的两人发生冲突的过程及原因,但随后该名网名清空了社交平台。
5月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王宝强与范立网络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在判决书当中,提到了2018年马蓉遭到王宝强家暴一事的许多细节。在判决书当中,王宝强的诉求为被告范立用微博昵称为“粒不再”的账号,分别在2016年8月6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12月2日发布了三条侵犯王宝强名誉权及隐私权的内容,并且还捏造王宝强利用公众人物身份,调动水军煽动网民等等。
据判决书内容显示,马蓉在当时存在非法入侵王宝强住宅,而王宝强不存在拒绝让她接孩子、殴打及辱骂她的情况。因此,2018年12月2日发布的内容不对王宝强构成名誉侵犯。
同样2018年8月6日发布的内容,也同样被法院判定为不对王宝强构成名誉侵犯。
但针对“粒不再”2016年8月发布的微博,法院认为其中“利用公众人物身份”的表述,可以认定被告发布该微博指向的对象为原告王宝强;其次,被告在该条微博中使用“调动水军,煽动网民,漫灌式的语言暴力和人身攻击”等表述,易使社会公众对原告王宝强的行为产生误解,且其提交证据无法证明评论、转发马蓉微博的用户为原告王宝强调动,因此构成对原告王宝强的诽谤。
最终,法院判决范立在其本人微博账号“粒不再”中向原告王宝强公开赔礼道歉,还需赔偿原告王宝强公证费2000元、律师费2000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