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广受关注的“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30日上午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郎某、何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被告人已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0年7月7日18时许,被告人郎某某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某快递驿站内,使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被害人谷某某并将视频发布在某微信群。
被告人何某某使用微信号冒充谷某某与自己聊天,后伙同郎某某分别使用各自微信号冒充谷某某和快递员,捏造谷某某结识快递员并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
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一审开庭 造谣者获刑
为增强聊天记录的可信度,郎某某、何某某还捏造“赴约途中”“约会现场”等视频、图片。
同月7日至16日间,郎某某将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数十张及视频、图片陆续发布在该微信群,引发群内大量低俗、淫秽评论。
之后,上述偷拍的视频以及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并相继扩散到110余个微信群(群成员总数2万余人),引发大量低俗评论,多个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对上述聊天记录合辑转载推文(总阅读数2万余次), 影响了谷某某的正常工作生活。
谷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郎某某、何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承认前述事实。
公安机关对郎某某、何某某行政拘留,并发布警情通报辟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