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吴春红谈终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初步想法是盖几间房安个家
提交了复议申请书后,等待了8个多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吴春红精神损害抚慰金从68万元提高到120万元,这令他的国家赔偿金额从262万余元提高到314万余元。
精神损害抚慰金占自由赔偿金比例从约35%提升至约62%。
新京报记者从吴春红代理律师李长青处获悉,在此前的国家赔偿案例中,精神损害抚慰金占自由赔偿金比例多数限制在35%。
吴春红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
吴春红国家赔偿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在3月25日发布相关司法解释后,首个按照“后果特别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在人身自由赔偿金50%以上酌定”作出赔偿决定的重大冤错案件。
“只要是最高法下达的决定,我都乐意接受。”或许是出于激动,吴春红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没说方言。他说,调养好身体后,他要出门打工赚钱。“这个钱是死数,花一分少一分,花两分少两分。所以说还是干活,有个活钱最重要。身体最重要。”
羁押5612天被判无罪,获国家赔偿314万余元
2004年11月17日晚,因被认定是同村两幼童一死一伤的凶手,商丘市民权县周岗村村民吴春红被从家中带走,此后遭遇5612天的羁押。
李长青透露,在持续到凌晨的审讯中,吴春红曾连续三次承认投毒,但在此后的供述中再也没有承认。
除了这些有罪供述,其他证据均无法锁定吴春红投毒。
从2005年至2008年,吴春红被商丘中院三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每次他都上诉,河南高院三次以“事实不清”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但是在第四次,当商丘中院以故意杀人罪改判他无期徒刑后,河南高院二审维持了判决。
不断申诉后,2018年9月29日,最高法院指令河南高院再审此案。
2020年4月1日上午,河南高院公开宣判吴春红无罪,当庭释放。
理由是“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吴春红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
无罪判决书落款是2020年2月24日。
河南高院认为,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主要证据是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以及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与在案部分证据印证一致。
但综观全案,本案缺乏能够锁定吴春红作案的客观证据,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中对多个犯罪细节供述前后不一致,且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有罪供述的作案动机及选择的作案时机不合常理,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
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对此案,法院评判如下:一,本案除吴春红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外,无其他证据证实吴春红进入王战胜家的厨房并实施投毒行为;二,吴春红供述的作案动机及选择的作案时机不合常理;三,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中对多个犯罪细节供述前后不一致,且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四,本案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五,吴春红的有罪供述存疑,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2020年6月2日,吴春红向河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共计1872万余元。
“1872万一个宣示性的赔偿数额,我们通过这个数字表示我们受到的损害有多深,当然这个数字也代表不了全部的损害。但是回归现实,从司法理性上讲,三四百万的赔偿也是可以接受的。”李长青表示。
吴春红获314万余元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