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日本正式决定将核废水排海已过去近一周,关于核废水排海的争议仍在继续。
根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截至4月14日,除中、韩、俄、欧盟外,还有311个环保团体向日方表示坚决反对,只有美国声援了日本政府的决定。
核废水排放入海的决定不能仅由日本“一家做主”,还涉及国际法理诸多问题,引发国内外法学界关注。
日本排放核废水入海是否违反国际法?如何看待美国声援日本?我们可采取哪些措施维权?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法学专家进行权威解答。
其实,核废水排放入海不仅是科学问题,更是个法律问题。
Q1:国际社会对核废水排海标准是否有统一规定?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岳树梅表示,目前国际社会对于排放核废水入海的影响存在很大争议。一方面,日本政府声称,排放处理后的核废水并不会对海洋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另一方面,许多国际研究机构与环保组织提出了不同观点。国际原子能机构专家组评估报告指出,如果将福岛核电站含氚废水排入海洋,会对周边国家海洋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德国海洋科学研究机构指出,福岛沿岸拥有世界上最强的洋流,从排放之日起57天内,放射性物质将扩散至太平洋大半区域,10年后蔓延全球海域。绿色和平组织报告显示,日本核废水所含碳14在数千年内都存在危险,并可能损害人类基因。
国际社会争论不休的主要原因在于,国际社会缺乏统一的核废水检验标准,不同的机构和国家有不同的标准和检验程序。就目前来看,核废水排放入海给人类带来的危害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仍有待科学考证。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龚向前强调,核废水排放入海是技术性很强的环境争端问题,如果未来涉及可能的国际争端解决,还存在科学证据及其采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