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2个月后黎智英再囚8个月
#获刑12个月后黎智英再囚8个月#据新闻媒体报道,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特区立法会前议员李卓人及民主党前主席杨森早前被控参与前年8月31日在港岛举行的一个违法游行,3人本月初于审前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最新消息,16日,该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
三名被告中,黎智英被判监禁8个月,其中部分刑期与“818”判刑的12个月同期执行,即合共囚14个月;
李卓人被判6个月监禁,其中部分刑期与“818”判刑的12个月同期执行,即合共囚14个月;杨森被判8个月,缓刑12个月。
据报道称,现年73岁的黎智英及另外8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黎智英与另外6名不认罪的被告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及李柱铭,于4月1日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
同案另外2名被告区诺轩及梁耀忠在开审前已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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