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核电厂1号机组废气处理系统操作期间少量气体短时释放运行事件
2021年4月5日,台山核电厂1号机处于满功率运行。11:45,营运单位按计划执行废气处理系统某段管线水封充水操作。初次水封充水后,水封未达预期效果;再次水封充水完成后,出现烟囱气体放射性排放剂量率高1报警。13:58:14,烟囱气体放射性剂量率降至高1报警阈值以下,事件结束。
事件发生后,营运单位开展检查验证,初步分析报警原因为在初次水封充水后,少量放射性气体非预期进入水封管道,再次水封充水过程中,残留在水封管道内的气体经通风管道排至烟囱导致;经计算,本次排放的惰性气体放射性总量占年排放限值的0.00044%。
根据《核动力厂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第二十二条“(九)放射性释放和辐射照射事件”,该事件被界定为运行事件。
整个事件过程中,机组状态稳定,无其他异常。根据《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手册》,该运行事件被界定为0级事件。
备注:事件分级,是指按照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INES)对运行事件或者事故进行的分级。考虑核事件对人和环境的影响、对设施放射性包容和控制的影响、对纵深防御能力的影响,将核事件分为七级,其中较低级别称为事件,分别为异常(1级)、一般事件(2级)、重要事件(3级);较高级别称为事故,分别为影响范围有限的事故(4级)、影响范围较大的事故(5级)、重要事故(6级)和重大事故(7级)。对不具有安全意义的微小事件称为“偏差”,归为0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