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则“北京健身房设7天冷静期”引发关注微发信息网,据悉,近期北京推行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设7天冷静期。4月1日,北京市体育局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推行北京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知。
据介绍,该文本明确规定,体育健身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细化了服务内容,设立合同履约保障措施,对双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变更解除、退费方式、争议处理等内容作了明确约定。同时为了预防和减少因冲动消费引发的纠纷,为消费者设置了7天冷静期。
合同规定,甲方自签署合同的次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未开卡使用健身服务的情况下,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要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甲方全部预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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