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黑龙江上调工资标准 今年将成工资调整大年?江西、黑龙江等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对我们有何影响?
近日,一项“多地上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词条挂上热搜,引起热议。
江西、黑龙江、陕西等多个省份宣布上调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还有一些地方已经确定上涨,并开始酝酿上涨方案。
多地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江西、黑龙江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江西省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5.8元/小时调整为17.3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4.7元/小时调整为16.1元/小时。
黑龙江省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为1860元,第二档为1610元,第三档为1450元。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别为三档,第一档为18元,第二档为14元,第三档为13元。
陕西省则从2021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在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方面,一、二、三类区由18元、17元、16元分别调整为19元、18元、17元。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除了上述地区外,还有一些地区明确表示今年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吉林省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