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
在万坊镇上岭村盱江河段
有一名女子欲跳河轻生,快来救人!”
3月23日中午12时50分许,
抚州市南城县公安局万坊派出所
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后,
立即火速赶赴现场。
抵达现场后,
民警发现
该女子情绪失控,
身上全部湿透,双腿已蹚入水中,
随时有跳河轻生的倾向。
情况十分紧急,民警立即展开救援,在救援过程中,女子情绪激动,
民警一边对其喊话进行安抚,分散其注意力;另一边民警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河水中趁其不注意,将女子拉住并解救上岸。
民警看到瑟瑟发抖的女子,将自己的警服脱下给女子披上。
据了解,该女子因家庭琐事与父母赌气,一时想不开,跑到盱江河边欲跳河轻生。
“当时也没想那么多,
就想着一定要将她救下来”,
事后民警表示,
“我们是人民警察,
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
民警提醒
生命诚可贵。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但是一定要正确对待,切不可因一时的不如意,而采取轻生等极端做法,这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将给亲人带来无尽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