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省首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案宣判,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3月26日消息,“被告人刘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日前,由乳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审宣判,这是山东省首例因强制报告制度而立案侦查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庭审现场
案发背景
2020年5月,最高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共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规定9类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本案就是一起医务人员基于强制报告制度果断报案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件。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
案情摘要
医护人员发现线索,立即报案。2020年8月28日,威海市某医院接诊了一名10岁的女孩小叶(化名),经医学诊断,小叶已怀孕21周。当日的接诊医生敏锐意识到可能存在性侵害情形,在核实被害人年龄等相关信息之后,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卫生主管部门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检察机关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