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公司与彭水县茂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博集团”)签署《框架协议》,茂博集团及其关联方拟以不超过18亿元左右的资产协助公司解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
二、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
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财务顾问、审计、法律、评估等中介机构均对交易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三、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
目前由于公司股票已连续 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如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终止股票上市交易,公司将进入退市整理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退市整理期间,公司不得筹划、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基于上述原因,鉴于公司的情况,有关交易方案需要重新考虑制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续如继续合作将重新设计方案,重新筹划实施。
四、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决策程序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论证,决定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影响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期仅签署框架协议,未形成正式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公司充分调查论证、审慎研究并与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