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纂“渣男渣女”信息牟取删帖费。图片来自网络
千夫所指的校园霸凌,居然转战到了网上。http://hangqing.ffsy56.com/
据澎湃新闻报道,2020年春节期间,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接到辖区一名初中生佳佳报警,称自己在学校遭遇霸凌,同学不仅对自己进行辱骂,还在网络上虚构事实进行诬陷。光明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一社交平台运营公司通过虚构并传播青少年负面信息的方式实施网络霸凌,并在相关人员要求删帖时收取高额费用获利。5月21日,光明警方抓获6名涉案人员,其中,文某喜、李某福、董某美、杨某宇、陈某蕊均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从法律上来看,文某喜等人的所作所为,的确有违法犯罪之嫌。在网络上虚构事实进行诬陷,在他人要求删帖时收取高额费用获利,不仅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诽谤罪的犯罪构成,考虑到两个罪名存在竞合,可以从一重罪论处,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追究刑责。如果查证属实,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近半年的流水就达五十余万元,已达到“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有关人员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虽然案件尚未完结,但此案的影响无疑是积极的。对个人来说,遭遇校园欺凌、网上霸凌的未成年人佳佳,可以长舒一口气,那些在网络上虚构事实对其进行诬陷、让其不堪其扰,甚至产生厌学等情绪的不法之徒,将为自己的卑劣行径付出高昂的违法代价。
对于那些尚未浮出水面、企图将网络霸凌作为发财之道的不法之徒,警方的这次重拳打击也是一记警钟,释放出保护未成年人的强烈讯号,有助于警示他们规范自身行为,及时悬崖勒马。
在人们的印象中,校园霸凌往往是身边事、身边人。然而,现实情况却是网络霸凌“助纣为虐”。当校园霸凌开始转战虚拟世界,对未成年人所造成的伤害,往往手段更为隐蔽,影响更为持久。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与之前的网络霸凌案件有所不同,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也在升级换代,“团队化、链条化运作”的痕迹明显。
比如,在这起网络霸凌案件中,该公司注册并运营大量微信公众号、头条公众号等社交平台,将自己伪装成社交平台运营公司,随意编纂、爆料各类所谓“渣男”、“渣女”信息,并通过雇佣专业推广团队、分发水军群等方式扩大影响力。这些网络技术手法,就像是一条条“流水线”,让网络霸凌隐藏在社交爆料、水军灌水的烟雾之下,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更深,也更不易察觉和干预。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仅要打赢线下战,也要打赢线上战。针对近年来网络霸凌未成年人案件呈高发之势,英国在加强执法的同时,成立反霸凌联盟,致力于为广大青少年儿童争取安全的网络环境,通过采用一些高科技公司的软件技术,有效地防止了网络霸凌案件的发生。这些经验做法,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他山之石。
网络霸凌的新动向,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警觉,在加强相关立法保护的同时,研发网络监管技术,加大执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遏制形形色色的校园霸凌、网络霸凌,未成年人才会更安全健康地成长。
□柳宇霆(法律学者)
编辑:井彩霞 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