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橙新闻”、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林郑月娥表示,近年有人鼓吹“港独”“自决”“公投”主张,从事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活动,鉴于香港面临国家安全的局势日趋严峻,立法会过去23年及未来一段时间,难以自行完成国家安全的立法,中央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局面不能视而不见。
林郑说,全国人大在关键时刻行使宪法权力,授权人大常委会制定“港区国安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是完全可理解、合情合理的,应得到市民支持。
林郑月娥引述宪法第62条表示,全国人大对特区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近日全国人大通过为香港设立“国安法”及执行机制,正是行使宪法中赋予全国人大的职责,其合宪、合法不用置疑。
林郑月娥强调,“港区国安法”是惩治极小数人的犯罪行为及活动,保护绝大多数的守法市民,希望香港饱受暴力破坏后,回复安全稳定,政府会全力以赴,配合中央立法工作,鼓励大家思考立法的必要性及重要性,积极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