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向多地反馈督查意见:着力解决虚报瞒报错报等问题【微发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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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向多地反馈督查意见:着力解决虚报瞒报错报等问题

   日期:2020-06-04 14:38:54     浏览:4    评论:0    
核心提示:中国纪检监察报6月4日消息,“有的地区、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与中央要求仍有差距;有的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不到位,违纪违法干预统计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推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不到位,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不力……”
 

第7统计督察组在山西省襄垣县就督察情况进行“复盘”时的场景。徐超 摄

中国纪检监察报6月4日消息,“有的地区、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与中央要求仍有差距;有的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不到位,违纪违法干预统计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推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问责制不到位,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不力……”

5月7日至14日,国家统计局各统计督察组向吉林、宁夏、四川、云南、安徽、江苏、山西、辽宁、河南等9个省、自治区,以及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等2个部门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同时移交的,还有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宁夏、云南、江苏、山西、辽宁等多地陆续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2019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组建11个统计督察组,对上述地区、部门开展了统计督察,这也是我国开展的首轮统计督察。

履行统计监督职能开展首轮督察

“有落差”“有一定温差”“体系尚不健全”“未压紧压实”……记者梳理首轮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发现,有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的表述出现频率非常高。

真实是统计的生命线,也是科学决策的基本前提。这次统计督察,正是落实中办、国办2018年印发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具体措施。

《规定》第三条明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组织开展统计督察,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政令等情况。

“统计督察是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一种重要手段,聚焦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治理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坚持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发现问题、严明纪律,旨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推动统计改革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制度保障。”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首轮统计督察中,国家统计局5位局领导担任10个督察组组长,还有1个组则由原局长担任组长。《规定》明确,统计督察对象重点是省级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省级统计机构和省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2019年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作为第7统计督察组组长,率队进驻山西开启为期13天的统计督察。

为落实给基层减负的有关要求,督察组日程压缩得很紧凑。24日下午,向山西省委、省政府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报此次统计督察工作具体要求。随后,督察组兵分两路,完成对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太原市、长治市、朔州市及下辖6个县(区)的现场督察,通过与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谈话、调阅相关文件资料、核查企业统计数据等方式,了解掌握被督察地区近年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等情况。

“从各组的督察情况来看,结果效果比预想的要好。”第7统计督察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局长安平年介绍,“总体感觉,大多数领导干部认识到位,认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败坏党风政风,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虚增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必须旗帜鲜明予以反对制止。”

强调没有水分、实实在在的发展速度,近年来已成为各地共识。以山西为例,在全省一盘棋的共同努力下,不断促进产业转型,“一煤独大”的局面有所改观。“这说明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发展观正在全党致力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渐进转变,更加重视统计数据真实性,对个别统计指标增幅下降甚至负增长的容忍度不断提高。”安平年认为。

据了解,首轮统计督察期间,督察组在每个被督察地区重点选取1市2县(市、区)、随机抽取2市(州)4县(市、区),每个被督察部门选取2省(市)4市8县(区)作为实地督察对象,共调阅文件近4万份,个别谈话1880人次,问卷调查3037人,执法检查1741家企业,实地调查59个乡镇(街道),检查116起案件处理情况,核实问题线索88件。

着力解决虚报瞒报错报等问题

尽管首轮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刚完成不久,5月20日,当记者见到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副局长刘玉琴时,她和同事们已经在忙着新一轮统计督察的前期准备工作了。据介绍,今年还将开展两批统计督察,要在三年时间内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督察全覆盖。

“开展统计督察这件事情本身史无前例,对于推动统计工作所发挥的作用史无前例。”在国家统计局工作了26年的刘玉琴,在评价统计督察时说了两个“史无前例”。

据介绍,从首轮督察情况来看,曾经查办过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普遍做得更好一些,地方领导也更为重视。然而,越往基层走,个别地方就存在离得远抓得松的情况。近年来,在“零容忍”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下,明目张胆地干预、授意、指使、唆使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填报虚假数据的违纪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但影响基层统计机构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环境土壤却依然存在。

有的地方党委、政府看起来支持统计工作,全力保障统计机构需求、有求必应,但不排除出发点是为了让统计机构把数据报得好看一点。此外,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层层加码,在个别地方,抓发展的体制机制仍然以层层制定计划、层层分解任务、定期通报进展为主,这也给统计机构带来一定压力。

对此,时任统计执法监督局督察处处长徐超坦言,这些指标作为反映发展的“成绩单”,不仅影响党政一把手的“形象”,也事关当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指标完成了皆大欢喜,完不成似乎就是统计工作没有做好,统计局长自然“压力山大”。

企业,是统计数据中的关键一环。如果把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比作大海,那么企业数据就是一条条小溪。源头清澈不掺假,流动过程不干扰,才能产出真实高品质的统计数据。这就需要重心下移、综合施策,着力解决虚报、瞒报、错报等问题。比如,为了鼓励地方经济发展,有的地方对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这就使得个别企业或有关机构有可能在利益驱动下虚报数据。

据督察人员介绍,企业统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不”:一是不专业,除了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外,大多数企业没有专业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仅作为综合部门或财务人员的“辅业”。二是不精通,虽然基层统计部门每年都在培训方面投入很大精力,但效果仍不够理想,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指标理解不透彻,出现偏差的填报并不鲜见。三是不固定,企业对统计重视程度不高,加之取消统计从业资格证后降低了门槛,统计人员变更频繁,有的刚经过培训熟悉业务了,又转往其他岗位。

在业内人士看来,其中夹杂一系列比较复杂的问题。从个体来讲,会计把账做好似乎是天经地义的,这关系到其自身未来的发展空间,如果是由会计兼职做统计,可能就会应付了事。对企业而言,目前统计工作服务基层的效果有限,因而也不太会像抓安全生产、抓环保那样来抓统计上报。“不得不说,基层统计工作的专业性还有待加强,基层统计干部也期待能在减负的大背景下,投入更多精力到业务工作上去,获得更多的职业成就感。”刘玉琴告诉记者。

企业数据是政府统计的源头,加强和改善企业统计既是长期任务,更是当务之急。针对现实问题,迫切需要与时俱进,改变自上而下的传统业务培训模式。

“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我们不断探索使用新媒体方式改进基层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防止因专业素养或理解不一致造成的逐级培训层层偏差,避免因企业统计人员频繁变动而造成的不便。”安平年介绍,同时大力推进企业统计台账规范化建设,着重推广电子台账,夯实统计基础,做到数出有据、追溯可查。积极探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比如利用企业生产管理控制系统进行数据比对,直接转换生成统计数据。“不少煤炭企业的生产就已实现实时监测,环保部门则通过用电量监测企业负荷。”

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

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去年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方面专门强调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并要求“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今年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

近年来,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成效明显,不断形成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合力。

2016年,《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出台,要求强化监督问责,依纪依法惩处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强调统计、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国家统计局将督察报告以及督察意见书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督察中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的,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有关规定办理。

2019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印发《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对纪检监察机关支持配合统计机构解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提出明确要求。会同国家统计局聚焦统计造假问题,推动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问题。

……

在此次统计督察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协作配合,督促支持国家统计局把开展好统计督察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扎实完成统计督察各项任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姜文鹏告诉记者,同时,探索建立融入式监督的方式方法,通过列席会议、定期会商、约谈督促、调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统计督察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监督建议,确保统计督察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平稳有序推进。

据介绍,在督察组组织的行前培训中,专门邀请了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高振宁给督察组成员授课,讲授谈话方式方法及注意事项。

“从如何通过谈话发现问题线索,到不同类别的问题线索如何区分、怎样移交,纪检监察组都为我们提供了很大帮助。督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我们也都及时按要求提供给纪检监察组。”刘玉琴告诉记者,“从统计督察实施方案制定、实地督察到督察报告审理、督察意见反馈,都是在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开展的。”

姜文鹏表示,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通过与国家统计局进一步完善信息互通、协作配合、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共研共商等工作机制,帮助梳理统计督察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问题类型进行区分,其中涉及中管干部的及时移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室,其他干部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大纪律以及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移交省级纪委监委或部门纪检监察机构。“通过这次统计督察,也进一步深化了双方的协作配合,从而更好地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形成合力。”

(原题为《统计督察剑指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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