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被警方控制。警方供图
办案民警介绍,2月底,辖区某科技公司负责人报警,称有人破译了其公司旗下制作、运营的一款聊天交友APP,通过虚假充值的方式盗取平台虚拟货币并在平台上购买礼物,后将礼物转卖进行套现,直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民警梳理发现,资金最终流向男子刘某。5月8日,大兴警方在河北省邢台市将其控制。
警方调查发现,今年26岁的刘某是一家小规模软件公司的实际运营人。今年1月,他偶然发现涉案APP存在漏洞,便利用技术手段,盗取了价值1万余元的虚拟货币,并通过给女用户刷礼物的方式,提升自己的活跃度与知名度。
在成功塑造了“暖男”形象后,陆续开始有“痴迷”礼物的用户主动向他“求礼物”。面对请求,刘某为自己的礼物打上价码,以转卖的方式进行套现。目前,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大兴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刘某用于诈骗的手机和电脑。警方供图
新京报记者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近年针对虚拟货币的盗窃案逐渐增多。本质上,虚拟货币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一般情况下,没有官方估价的虚拟货币,无法按照盗窃罪处罚。但是不论案值,盗窃虚拟货币都属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行为。民警介绍,盗窃虚拟货币是修改计算机数据的行为,对计算机系统造成了影响,并产生了实际损失。
上述民警称,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各种软件广泛参与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一些犯罪嫌疑人紧盯着软件漏洞,利用技术手段,破获软件系统,以此牟利。这种行为对网络经济和安全造成极大影响,也对用户的信息安全构成威胁。
警方提示,在网络世界中,广大网络软件运营商要及时发现、修复后台漏洞,不让违法者有机可乘。而盗取虚拟物品,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