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振华系重大涉黑案件中组织、领导者苗迎春的同案犯。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承办人多次就案件事实、证据等问题与监察机关和人民法院沟通,先后审查案卷10余册,拟制审查报告300余页,并制作近8万余字的出庭预案。最终以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对被告人罗振华等11人提起公诉。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对被告人罗振华以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根据所犯罪行,均获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原标题《涉黑记者苗迎春同案犯被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