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涉事烤肉店发表声明称,目前警方对李某某涉嫌性侵一案已立案调查并刑事拘留。
5月11日,漯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确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目前已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少女疑不堪骚扰自杀
嫌疑人已被刑拘
小娟出生于2005年,系漯河市源汇区空冢郭乡人。其哥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小娟5岁时母亲患癌去世,父亲在建筑工地打工,家里经济一直比较困难。
“她成绩一般,读完初二就辍学了。今年4月中旬,妹妹与同村闺蜜一起到漯河市权釜山自助烤肉店当服务员,打工补贴家用,包吃包住,2000多一个月”,小娟哥哥说。
4月29日凌晨3时许,小娟哥哥和父亲接到派出所电话,称小娟跳河自杀。他们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漯河市丁湾桥,对遗体进行辨认,“当时现场围了一群人,有3名民警在,妹妹所在饭店的经理以及和妹妹同住一屋的女孩也在。”
小娟哥哥称,后来在派出所查看监控发现,“妹妹是晚上12点左右跳河的,她突然往河里冲,22岁的同事朱某立即尝试阻止,随后跳进河救人。”29日,两人遗体被当地救援队打捞上岸。
小娟哥哥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从小娟闺蜜处了解到,小娟曾被烤肉店主管李某某诱骗到出租屋发生性关系,后来她被多次骚扰堵截,而且在其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一条语音信息,小娟说“我被李某某伤害过,难道还要继续伤害我吗?”
小娟的一名男同事也告诉他们,当晚他接到小娟的微信电话,小娟哭着说“我被李某某糟蹋了。”红星新闻记者试图向小娟的闺蜜和同事求证,但未获得联系方式。
小娟所在烤肉店老板闫先生称,自己并不知晓小娟与李某某之间的事情。事发当晚,他还在山东潍坊出差,29日凌晨1时左右,他接到电话,称店里有员工跳河自杀,他立即叫对方报警求助。
闫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后他了解到,4月28日晚上小娟下班后,李某某一直和她联系要求见面,小娟不想理睬,但李某某不甘心,一直给她发微信。小娟感到心烦,于是给一男同事发微信倾诉,称自己心情不好,对方叫上同宿舍的朱某等人一起出去劝她。
当晚,经朱某等人劝导后,小娟情绪稳定后回到了宿舍。此时李某某又给小娟发微信要求见面,小娟在闺蜜的陪伴下出去了。期间小娟和朱某联系,朱某约上了另外两名男同事。几人见面后,李某某又给小娟发信息,小娟受到刺激,哭着向当地丁湾桥方向跑去,当时已是深夜12时左右。
几人见状,便追了上去,朱某跑在最前面。其他人到达丁湾桥时,没有看到两人,连声呼喊四处寻找。此时,河堤下面上来一名钓鱼人,询问他们是不是在寻找一男一女,并叫他们赶紧报警,称两人跳河了。在场几人立即拨打110、119和120求助。
29日凌晨1时左右,小娟从水面浮了起来,打捞上岸后已没有生命体征,当天上午11时左右,朱某被救援人员打捞起来,早已停止了呼吸。
回到漯河后,闫先生和员工配合警方进行了调查。他从警方处了解到,事件疑因李某某以谈恋爱为名对小娟不断骚扰,引发小娟轻生自杀。目前,警方对李某某涉嫌性侵一案已立案调查并刑事拘留。
5月11日下午,漯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确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目前已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餐厅老板:不知她未满16岁
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闫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系烤肉店前台收银主管,今年33岁,漯河人,“平时的表现还算可以,我看他是个本科生,就把他调到前厅负责收银。”
闫先生介绍称,去年9月他花20多万从别人手里盘下了这家店铺,今年受疫情影响,已有几个月没有营业,直至4月9日经政府允许,才开门做生意,因种种原因有近一半员工离职,于是餐厅决定招收一批新员工,负责招工的正是李某某。
该店的用工标准是必须年满16周岁,同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试用一周后才决定是否会被正式录用。
闫先生回忆,当初李某某对他称,小娟想应聘服务员,已年满16周岁,身份证放在家里的,因受疫情影响不方便回家拿,建议试用期过后确定是否正式录用时,再完善相关手续,“她月薪2000元,加100元全勤奖和100元绩效。”
闫先生有点不放心,曾安排前厅主管向小娟等两人要过身份证,但一直没有交给他们,“对她们的真实年龄,我确实不知情。”
据闫先生提供的漯河市源汇区人社局的调查询问通知书显示,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求闫先生5月11日下午到该单位配合调查烤肉店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闫先生还称,据他了解,整个事件与朱某没有任何关系,听说朱某不会游泳,是救人遇难的,“朱某才22岁,很优秀,很老实,在店里表现也很好”。5月3日,他还凑了一笔钱给朱某的家人,同时希望当地相关部门能给他申报见义勇为。
5月8日,闫先生就小娟跳河事件发布声明称,作为店方对两名员工的不幸罹难深感痛心,对李某某涉嫌犯罪行为非常痛恨。同时将和双方家属一起积极配合警方、劳动监察部门 (对该店雇佣刘某某未成年一事)展开调查,待调查结束后,该店愿意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