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轿车疑似恶意擦撞摩托车
视频显示,左侧车道的黑色轿车鸣笛,欲在白实线处向中间车道变道。位于中间车道的摩托车并未让道,见状后左手脱离车把,比划不雅手势。30秒后,摩托车变到右侧车道,轿车猛从中间车道超车,擦撞到了骑手左侧。摩托车车身晃动后倒在地上,司机左脚的鞋子掉落。发生擦撞事故后,黑色轿车离开现场。
有目击者拍到,警方将这辆肇事的黑色轿车挪走,视频中,黑色轿车右侧车尾部分零件受损脱落。
4月30日,朝阳警方就此事发布通报称,事发当天,在朝阳区北五环辅路西向东方向,北苑桥东300米处,陈某学(男,24岁)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向右侧强行变更车道时,与右侧车道内范某(男,29岁)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接触,造成范某左足第5跖骨骨折,陈某学驾车驶离现场,范某打电话报警。
经查,事发前陈某学、范某在驾车行驶过程中,双方因并线问题产生矛盾,陈某学驾车追逐范某车辆,并强行变更车道造成事故。
轿车司机陈某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时,摩托车司机范某超过规定时速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等交通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已依法作出处罚1300元记16分,并扣留其驾驶证。
摩托车司机称后悔怄气
一名交警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之初,社会评论几乎是“一边倒”,认为轿车司机是危险驾驶,并肇事逃逸。其称,轿车司机的违法行为是比较明显的,但这不意味着摩托车司机就不存在问题,“只要有问题,事故双方都要受到处罚。”
上述人员介绍,在调查工作中,交警查明摩托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存在较多的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中最明显的就是视频中,摩托车司机伸出手指比划不文明手势。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摩托车手不得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但当时,他已经单手离把了。”
知情者称,摩托车车主范某是一名驾龄多年的老司机,几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4月29日事发后,其将自己行车记录仪拍摄到的视频发在网上,本想谴责肇事司机,并找找对方线索。
上述知情人士称,范某摔在地上后左脚动弹不得,给家人打电话并报警。范某认为,是黑色轿车有错在先,当时只想报警把司机找到。
范某称,自己现在也很后悔怄气。
新京报记者 张静雅
编辑 康佳
校对 卢茜
警方找到的肇事轿车;朝阳警方通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