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做好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相关措施的通告
一、对从辽宁口岸入境分流首都国际机场国际航班的人员, 由口岸所在地沈阳、大连两市政府负责实行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
二、对从辽宁口岸直接入境的人员,目的地为省内各市的, 由相关市从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直接转运至各市指定隔离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目的地为其他省(区、市)的, 由口岸所在地沈阳、大连两市政府负责实施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
三、对从我省陆路、水路口岸入境的全部人员, 一律在入境口岸所在地,由当地政府指定隔离点实行14天集中隔离,食宿费用自理。
本通告自2020年3月27日起施行。
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来源:省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