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提到,《意见》在劳动教育课程、时间上也有明确规定。
在课程设置上,《意见》突出强调“整体优化学校课程设置”,构建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大中小学设立必修课程和劳动周,同时强调其他课程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和要求。在劳动教育时间上,《意见》主要从两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利用上课的时间进行。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除实习、实训外,专门进行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大学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二是在课外校外安排。中小学要对学生每天课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大中小学每学年设劳动周(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也是在课外集中安排。安排必要的劳动实践,旨在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实施劳动教育的重要场所。《意见》从四个方面强调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一是鼓励孩子自觉参与、自己动手、随时随地、坚持不懈地进行劳动,每年掌握1—2项生活技能;二是鼓励孩子利用节假日参加社会劳动;三是树立崇尚劳动的家风,让孩子养成从小爱劳动的习惯;四是学校和社区、妇联等开展学生生活技能展示活动,加强对家庭劳动教育的指导。
关于学校如何发挥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意见》明确提出学校要切实承担劳动教育的重要责任,主要任务是:第一,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统筹安排课内外劳动实践时间;第二,结合学段特点和所在地区实际,规划好劳动教育课程内容,注重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有关劳动技能的学习;第三,组织实施好劳动周,有序安排学生的集体劳动;第四,加强对劳动教育的研究,不断改进劳动教育方法和组织形式,注重激发学生内在需要和动力,提高教育效果。
另外,在加强劳动教育教师培养和培训方面,教育部门也有一些考虑。
一是高等学校要加强劳动教育师资培养,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劳动教育相关专业。有关部门将对劳动教育师资培养进行调研和规划。二是开展全员培训,强化每位教师的劳动意识、劳动观念,提升实施劳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