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15期间,长三角市场监管投诉举报情况。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供图 摄
中新网杭州3月23日电(记者 胡亦心)3月23日,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对外公布2019年度长三角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这是自2019年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工作以来,“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首次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据悉,此次发布的12个典型案例包括上海晶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盗用消费者“海淘”消费额度,上海贤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宣称的“无糖”奶茶与事实不符,江苏省常熟市某房产经纪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查处14吨伪劣“五常大米”,安徽省合肥市玉永大药房销售无合格证明医用口罩等案件。
据了解,自2019年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工作以来,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同讨论制定签署《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制定三年具体实施方案,明确11项重点任务和7项量化指标,并在2019年8月份“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专项工作组会议上公开对外发布,将紧扣无理由退货承诺,充分发挥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作用,协同共建“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消费投诉举报协作机制。
与此同时,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与两省一市12315工作机构携手制定了《长三角地区共同推进节假日12315投诉举报信息共享试行办法》,切实深化长三角消费诉求信息协同对接、共享应用,实现信息汇总发布“统一口径、统一时段、统一标识”。
据统计,3.15期间,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接到涉及新冠肺炎疫情投诉举报2205件(上海308件、江苏1031件、浙江571件、安徽295件),占投诉举报总量比重11%,与疫情初期(春节假期)相比,占比下降63个百分点,主要反映口罩等价格质量问题以及旅游、客运等服务退订纠纷。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三省一市”将全面落实《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立足已有合作基础,在放心消费建设、无理由退货承诺、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等11个领域,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合作,深化完善满意消费评价体系,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大型商超、跨省连锁、厂方直营店推行长三角跨区域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
该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底,浙江省将发展200家生产经营单位,加入“长三角企业无理由退货承诺联盟”,跨区域投诉举报消费纠纷处理率100%,以放心消费单位“量变”催化消费环境“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