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国虽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各地的森林火情也不断传来。据初步统计,1至2月份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67起,1人死亡,发生草原火灾2起。其中,2月18日,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发生山火,过火面积约3.3公顷;2月23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突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60亩;2月24日,湖北省通城县发生一起山林火灾,过火面积30公顷;3月2日,云南洱源突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2公顷,共投入兵力390人和M-26直升机1架。可谓“勿念丛林繁似海,一星燃尽只尘埃”。
火情与疫情叠加,令今年的防火形势格外严峻。春节期间,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林草局等成员单位组成6个工作组,赴北京、浙江、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等省(区、市)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执法检查;会同公安、林草等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累计派出检查人员99万余人次,出动警力16万余人次,查处野外违法用火、侦破火灾案件4000余起,抓获违法人员450余人,行政处罚2800余人。并指导各地共2500余支专业队伍和70余架飞机做好火灾防控工作,主动向高火险省区下发督办函、提醒函并调拨灭火物资,国家森林消防队伍前出20处重点火险区驻防。
针对严峻的防火形势,各地纷纷出台“硬核”措施。2月下旬以来,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西昌航站针对攀西大部地区气温回升、火险等级不断攀升的实际,先后安排米-26、米-171直升机重点对山高、坡度、谷深、高差大,极易发生森林火灾且扑救难度大的木里、冕宁、盐源县高山峡谷区和70余乡镇开展空中巡逻,同时连续开展吊桶洒水飞行训练,为航空应急扑救森林火灾作好充分准备。
为了有效控制森林火灾“风险源”,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不少地区的森林防火部门和抗疫一样,出台物质激励措施,重奖提供森林火灾线索者。3月2日,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森林公安局发布了一则关于群众提供森林火灾案件线索奖励的通告,对查证属实的案件线索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可奖励5000元。辽宁省瓦房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也发布了关于有奖举报森林火灾案件线索的通告,举报森林火灾最高奖励5万元。
各地在相继发布史上最严森林防火令的同时,也加大了监督执法力度。2月中旬,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青龙镇发生多起因野外用火不慎引发的森林火灾。为严明工作纪律,推动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大余县对肇事者进行批评教育、行政罚款和治安行政拘留的同时,对该镇党委、政府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2名干部诫勉谈话,并责成该镇党委书记、镇长分别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疫情背景下春耕生产已经开始,清明祭祖高峰也即将到来,笔者认为,森林防火需要再发力。首先,压实责任是重中之重。春节以来,全国森林火灾虽然大幅下降,但随着气温逐步回升,南方多地森林火险等级仍持续升高,疫情期间因出行受限大幅减少的祭祀等活动将会迎来反弹期,随着春耕生产秩序的逐渐恢复,清明节的即将到来,必须做到疫情防控、森林防火、春耕生产“三场战役”统筹推进,但关键还是要压实责任、落实到人。
要立足“防”、突出“实”,从严从细抓防范。在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宣传的同时,深刻吸取典型火灾教训,公开肇事者的处罚情况及有关责任人的问责情况,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加强联防联巡联检,结合防控疫情工作设点劝导、设卡检查等措施,严格用火管制,依法依规坚决制止在防火区上坟烧纸、燃放烟火爆竹、烧荒烧田埂等野外用火行为。要督促指导乡村两级落实特殊人群的重点管控教育措施,坚决堵住工作漏洞。
要重视“早”、突出“快”,避免小火酿大灾。在全面做好灭火准备的同时,进一步细化防疫期间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扑救方案,备齐洗、消、防、控等专业防护装备;各级值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加强日常调度抽查,严格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战备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有序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要坚持负责要担责、失责必问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落实好市(州)县乡三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体系,做到守土负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同时,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作风漂浮等问题,凡因履职不力、有令不行,失职渎职造成火灾或重大损失的,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作者系甘肃省森林消防总队总队长 刘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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