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对大家的日常生活都带来了影响,尤其是一些平时生活就比较困难的群体,对他们的影响更大。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介绍,疫情对每个人都有影响,但是对困难群众影响更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我们了解到一些困难群众的生活成本提高了,日常防护用品缺乏,包括一些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需要一些特殊照顾。针对这些情况,1月29日,民政部就印发了通知,对各地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比如简化救助程序、放宽临时救助户籍地申请限制、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等措施。各地按照民政部的部署抓好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随着疫情形势的发展,特别是近一段时间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从数量、程度上来讲也都在发生变化,比如过去有一些靠外出务工、灵活就业维持生活的,现在出不去了,收入肯定就下降了,从而生活陷入困境。再有就是因为交通管控造成的一些外来人员的滞留,还有一些独居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人员,过去有照料服务人,现在照料服务人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被隔离了,在这种情况下就缺乏照料服务。针对这些情况,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近期出台文件作出部署和安排。主要是明确五方面的措施: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现在全国城乡低保对象4317万,这是去年年底的数字。特困人员,过去我们讲的“三无人员”,有469万人。去年还实施了918万人次的临时救助,救助规模是比较大的。对这些人员,救助金要及时发放到位,当然还包括其他的,比如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等,都要及时发放到位。对一些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以增发生活补助,比如湖北省从2月20日就明确对城市困难人员按照500元,农村按照300元,明确增发救助金,其他地方也都采取了一些措施。
二是要做到应保尽保。有些困难群众,比如低保边缘人群,现在他不能出去打工了,灵活就业也就不了业了,他的收入就下降了,这时候他可能就符合低保条件了,我们就要做到应保尽保,要及时把这些人纳到低保里面来。同时,对一些疫情严重的地区可以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这段时间先保持低保对象的稳定,增强他们抵御风险的经济能力,等疫情防控结束之后再进行动态管理。
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确诊感染新冠肺炎,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还要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对于因为救治隔离的,比如家庭主要劳动力被救治隔离了,导致这个家庭陷入生活困境的,也要给予临时救助。第一类是对人,第二类是对家庭,第三是对一些病亡人员家庭,也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四是救助帮扶外来人员。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因为衣食住宿出现困难的,给予实物救助,及时提供临时住宿、饮食、御寒衣物等帮扶。第二种是现金救助,对一些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家庭又没法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可以给予现金救助。武汉已经开通了相应的救助渠道,按照每天300元的标准给予现金救助。
五是提供基本照料服务。这次中央明确,承担隔离收治任务的机构和人员,要问一问被隔离收治对象家里,有没有需要监护或者需要照料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如果有,要及时通知社区或者当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和社区安排人员及时提供照料帮扶。同时,明确各地民政部门和社区对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以及其他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要保持经常联系,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