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福州市人社局发布《致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一封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劳动力资源储备优势,为企业用工阶段性需求和全面恢复生产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服务。
信中明确了就近就地用工调剂、引进各类人才及劳动力、包车接送务工人员返岗等情形下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奖励与补贴。
各类合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福州市企业提供劳动力10人以上(含10人)且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用工调剂平台奖励。为重点企业保障企业服务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予以用工调剂平台奖励。
各类合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福州市规模以上企业及列入市政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以及诚信用工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每人1000元,普通工每人600元标准,予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为重点用工保障企业服务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予以奖励。
3月底前(暂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省外(疫情较轻省份)务工人员返榕包车(含铁路旅客车厢)。包车费用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先行支付,完成接送工作后,由县(市)区人社局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核定标准50%予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贴。
记者了解到,为了更好地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提供服务,市人社局建立了QQ群“福州市人力资源复工服务交流群”(群号:868946618),有意愿的机构可安排专人扫描文后二维码进群,进行对接或者电话咨询。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联系电话:83334755,市人社局促进就业和失业保险处(就业政策咨询)联系电话:8730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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